经销条件:
品德良好的守法公民或法人
具有“新三资“理念,即资本(资金、资产)、资历(能力、资质和成功的经历)、资源(良好的社会资源)。具备以上三者或其一(具备其一的投资者具备良好的整合能力),又有创业和创富的愿望和行动。
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、上年和近期财务报表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自然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人财产说明。
签约前,明确自身能力完全可以运用蓝光产品做赢利。再根据自身实力来选择加盟蓝光成为:省级代理,区域代理,区域经销,或分销门店。
省级代理条件:
1.多年从事门窗工程或建材行业工程销售经验。有自己营销队伍与分销网络。具备本省“三资”
2.合同为一年签。达成本省年度销售任务20万平方米以上可优先续签。
3.公司按代理商政策收取专利使用费。
4.首笔专利使用费50万元人民币(5万元培训费用,45万元专利使用费抵扣18000平方米。)该专利使用费不退还。
5.首笔备货款200万元人民币。即提取产品时可抵扣货款,货款低于10万元时,应当补齐备货款。以此轮回。
6.在所辖区域内发展至少15家以上分销网点。分销网点中的经销,分销客户的招商政策按蓝光公司招商政策,分销款与专利使用费的收取,走该代理商财务帐。
7. 型材每个色系必须十万元以上起订。少于十万元的单次订货,每次加收8000元。
区域代理条件:
1.多年从事门窗工程或建材行业工程销售经验。有自己营销队伍与分销网络。具备本区域“三资”
2.合同为一年签。达成本区域年度销售任务7万平方米以上可优先续签。
3.公司按二级代理商政策收取专利使用费。
4.首笔专利使用费30万元人民币(3万元培训费用,27万元专利使用费抵扣10000平方米。)该专利使用费不退还。
5.首笔备货款50万元人民币。即提取产品时可抵扣货款,货款低于5万元时,应当补齐备货款。以此轮回。
6.在所辖区域内发展至少5家以上分销网点。分销网点中的经销,分销客户的招商政策按蓝光公司招商政策,分销款与专利使用费的收取,走该代理商财务帐。
7. 型材每个色系必须十万元以上起订。少于十万元的单次订货,每次加收8000元。
经销条件:
1.多年从事门窗工程或建材行业工程销售经验。有自己营销队伍与分销网络。具备本区域“三资”
2.合同为一年签。达成年度销售任务5万平方米以上可优先续签。
3.公司按经销商政策收取专利使用费。
4.首笔专利使用费10万元人民币(专利使用费抵扣2500平方米。)该专利使用费不退还。
5.无需备货款。现款现货。型材每个色系必须十万元以上起订。少于十万元的单次订货,每次加收8000元。
6.在所辖区域内发展至少3家以上分销网点,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可享有代理优先权。
分销条件:
1. 有自主门店300平方米以上从事蓝光产品散单销售。愿意主推蓝光品牌产品。愿意更换店招牌为蓝光店招。
2. 提前缴纳3万元专利使用费。该款抵扣800平方米的专利款。
3. 由当地所辖代理或经销商做培训。
4. 由当地所辖代理或经销商做生产,安装,售后服务。